各入驻团队: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园众创空间的管理,优化创新创业服务环境,促使入驻团队和项目有效运行,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国家 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将于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7日期间对园区入驻团队进行2023年年 度评估考核。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估考核机构 评估考核责任部门为科技园企业服务部,考核由科技园企业服务部组织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参与考核团队 2023 年度入驻科技园办公场地,且截至考核期间仍在入驻的创新创业团队。 三、评估考核内容 评估考核内容主要从项目经营管理情况、项目运营与产出情况、项目运营业绩、项目发展潜力、团队成长、合作交流情 况及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考核小组按《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孵化 团队年度考核评分参考表》进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四、评估考核方式 1.对项目团队的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项目团队在日常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未能按时上报考核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现; (2)入驻项目团队未按要求开展工作,项目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场地经常处于闲置及无人值守状态的; (3)占用场地擅自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私自将经营场地转让、挪作他用的; (4)未经同意擅自更换经营项目内容和团队负责人的; (5)不能严格遵守众创空间有关规定,造成严重事故和不良后果的; (6)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7)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引起影响科技园及周边治安安全事件,对科技园利益、形象、声誉等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的。 五、评估考核结果的应用 (1)项目团队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 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2)对评估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孵化团队,可以继续留驻众创空间孵化,并可继续使用 科技园提供的各项资源和服务,资源、服务冲突或紧张时以分数较高的团队优先使用。(3)对于考核取得优秀的前两名团队, 分别给予0.5万元的资金奖励(4)对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孵化团队,将减少办公工位,三个月后进行第二次评估考核。如再次不 合格,则终止提供相关各类优惠、扶持政策和服务,并限期(7日内)退出孵化工位。 六、被评估考核团队需提交的材料 (1)团队评估考核自查自评表(同《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孵化团队考核评分表》一致);(2)团队人员花 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3)未成立公司的,提供团队收入、支出流水帐;已成立公司的,提供企 业2023年年财务报表;(3)团队所承担项目资料及资质、荣誉材料(包括参加各类大赛获奖证明及项目立项文件、专利证书、软 件产品(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项目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测试报告、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等)(4)团队内 部管理制度目录(包括财务、人事、营销等)(5)评分参考表内所提及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已成立公司团队)或负责人签字按手印(未成立公司团队。) 请各团队认真填写团队评估考核自查自评表(同《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孵化团队年度考核评分参考表》一致), 同时提交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5月1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壹份交至科技园企业服务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hk dsp@163.com。联系电话: 0898-65797407。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孵化团队年度评估考核评分表》 2.《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孵化团队年度考核评分参考表》 3.《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孵化团队考核评分统计表》 4.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入驻团队2023年年度绩效考核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