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企业: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入孵企业评估考核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将于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7 日期间对园区入驻企业进行2023年度评估考核,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估考核机构 评估考核责任部门为科技园企业服务部,考核由科技园企业服务部组织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参与考核企业 2023年度入驻科技园办公场地,且截至考核期间仍入驻的企业。 三 、评估考核内容 评估考核内容为重点考核项目与一般考核项目,重点考核项目:项目在园区开展情况、按期提交财务报表情况、 办公人员配备情况、费用缴纳情况;一般考核项目: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以及产学研、企业发展情况、参与活动、大 学生见习实践和就业等方面。评估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考核小组按《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企业评 估考核评分参考表》进行打分,总分值为 100分。 四、评估考核结果 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种,考核得分在90~100分(含90)为优秀,80~89分(含80分)为良 好60~79分为合格(含60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重点考核项目有一项不得分者不可评为优秀或良好。 评估考核结果由评估考核小组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企业。 五、被评估考核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财务报表(近一年财务报表) (二)企业在职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 (三)企业所承担项目资料及企业资质、荣誉材料(包括项目立项文件、专利证书、软件产品(企业)认定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项目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测试报告、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等) (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目录(包括财务、人事、营销等) (五)企业评估考核自评表(同《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企业评估考核评分表》一致) (六)带税务机关印章的完税证明 (七)带社保机关印章的能体现缴纳社保人数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评估考核结果的应用 对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孵化企业,不合格期间不予享受甲方提供的房租优惠及其他优惠政策,半年内整改合格 的予以恢复各类优惠政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入园合同,并要求乙方七日内搬出园区。 据考核评估结果评选新锐企业,在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的企业根据成长情况,幅度大的可评为新锐企业。 考核评估结果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良好、新锐的孵化企业/团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在政策扶持、各类优惠 等方面予以倾斜。根据考核分数排名,各评选优秀奖两名、良好奖三名、新锐企业三名,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企业奖,2名,2万元/名; 良好企业奖,3名,1万元/名; 新锐企业奖,3名,0.5万元/名。 奖励金仅适用于在孵的未毕业企业;已毕业企业参与考核,但不参与奖励的评比。 请各企业认真填写企业评估考核自评表,同时提交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5月1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壹 份交至企业服务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hkdsp@163.com,联系电话:65797407。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企业评估考核评分表》 2.《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企业评估考核评分参考表》 3.《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企业评估考核评分统计表》 4.海师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2023年度评估考核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4年5月6日